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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九章 真神现身

第二百二十九章 真神现身 (第2/2页)
  
  这样一名刚出狱的囚徒,又病怏怏的,带给人的感觉却如同腰缠万贯或大权在握那样踏实、那样牛叉。一般踏上江湖的人物,都与平常百姓的成长经历有些区别,不是奇苦就是奇奢。而翁兆刚则恰恰相反,他父母都是不大不小的干部,哥哥、姐姐也都在机关里担任着很有前景的职务。按理说,这样的家庭应该是培养“良民”的摇篮,但翁兆刚的思想却与这个书香门第之家格格不入,仿佛孕育他这种思想的大脑是从宇宙间任意摘取的,很是不配套。他青少年时期也是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,高中毕业踏上江湖只有一个原因,那就是他太聪明了,他不想像一个庸人那样,在一个永远无法理解的世界里漫无目的地徘徊迷失。他知道,智慧是一种工具,就像所有工具一样,能产生怎样的成果完全取决于使用它的人。唇边的绒毛刚冒锥儿,他就谙熟人性,他觉得今天的开拓状态就是将来的生存状态,有能力而不实现人生价值是很愚蠢的,犹如畅游酒池而不知甘醇。那样平凡地活一辈子就像一捧碎冰渣落在水里,到死都发现不了自己的影子。并且参悟到一个硬道理,那就是所有人都会屈服于力量之下,而最具征服性的力量则存在于黑暗和鲜血之中,说白了就是武力。虽然国人每天都在接受文明教育,但武力让人屈服的成果远远比教条上的精神管理要神奇得多,甚至可以忽略人们在善恶之间做出的选择。大多数人狭隘的头脑总是痛击他们不能理解的思想,所以需要强有力的统治者横空出世。他更知道,在这个法制像虎皮一样斑斓的时代,作为一个手无寸权的小白丁,要想成为拥有“力量”的人上人实在太难了,各行各业、条条大路他都琢磨过,最后,他认定黑道是首选。
  
  于是,他的路线就选择了“混刀枪”。东北人把黑道人物称为“刀枪”,因为刀和枪都是统治人的硬家伙,所以,混成了刀枪,就可以高居人上。对于这种人上人的英雄形象的追求,他无比痴迷,犹如与一位寻觅已久的姑娘不期而遇……
  
  几年下来,他确实靠着高超的智慧和不屈的狠劲儿闯出了名堂。显著的黑道成就掩饰了他灵魂深处的高雅,在江湖上奠定了“滚刀肉”的威名。但同时他也被亲人们划出了家族生活区,正直的父兄根本接受不了他这一套,今天来接他的只有最疼他的三姐和那个以他为偶像的小外甥。
  
  三姐像避农家厕所里的肥蝇一样,用眼角恐惧又厌恶地扫了一下那群社会大哥,拉住兀显兴奋的十岁儿子,在翁兆刚灰色棉袄外面披上她带来的皮大氅,心疼又责怪地把弟弟往自家那台“城市猎人”吉普车上推,嘴上催促着说:“刚,快上车,都这样了,少跟那些人来往。牙签宝这几年送的钱爸妈都扔我那儿了,让你退回去呢!”
  
  “三姐,人家都来了,怎么也得打个招呼,要不多不礼貌?”翁兆刚有气无力地推开三姐的手,摸了摸小外甥的脑袋,软绵绵地向人群走去。
  
  这时,几位江湖大哥才撇着嘴迎过来。樊庄先伸手杵了一下翁兆刚胸口,玩笑着说:“靠!刚子,整的挺像啊!淘弄这个药方子我可费了不少劲,专程跑了趟二连浩特。”
  
  “还他妈说呢!好悬没把刚子直接弄死,你以为这是啥好方子啊!得缓一阵儿不?”左臣掏出中华烟,给翁兆刚点了一根。
  
  翁兆刚哆嗦着嘴唇衔住香烟,浅浅地吸了一口,吐出一团淡蓝色烟雾,他砸着香烟渗透肺腑时的一丝暖意,耷拉着眼皮小声说:“到燕京几针就锥过来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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