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2章:麻烦事 (第2/2页)
死者吴晓霞,25岁,未婚,是江宁区一家幼儿园的老师。
电影票确实是吴小霞的,是案发前一天晚上去看的电影,而且不是一个人,陪吴晓霞去看电影的是她男朋友张强。
张强是吴晓霞工作的幼儿园附近的一家小学的体育老师,两人是经别人介绍认识的,据吴晓霞的父母所说两人已经认识很久了,而且已经在准备结婚了。
因为当天晚上是张强陪着吴晓霞去看的电影,自然张强也成为了嫌疑人。
另外在电影院警方还找到了一些目击者,声称两人当时在电影院门口曾经发生了争吵,有了这个发现自然张强的嫌疑就更大了。
随后警方对张强进行传唤,并且请求部里的检验专家针对张强的DNA和吴晓霞身上发现的精斑进行检验比对。
结果证实精斑确实是张强的。
有了这些之后,警方立即对张强开始审讯。
并且由传唤改为羁押,卷宗上显示张强在被抓的三天后承认了杀人的事实,上面记录了审讯时张强的交代。
两人当天看过电影之后,吴晓霞觉得还没玩够,而张强却是想回去,后来因为这个吴晓霞有些不开心,再后来两人又扯到了一些关于结婚的事情上,渐渐地就在电影院门口吵了几句,根据张强的交代,说是吴晓霞当时说了一些关于他父母的话让他起了杀机。
然后张强就有些不开心的送吴晓霞回去,到了吴晓霞的租的房子后,张强就想和吴晓霞发生关系,但是吴晓霞坚决不同意。
于是张强就强行进屋然后强奸了吴晓霞,结束之后听到说吴晓霞要去告他,因为之前电影院的争吵,想到这个之后,张强就恶向胆边生,直接抽出皮带就把吴晓霞勒死了。
杀人之后张强有些慌乱,于是就将吴晓燕的尸体扔到了公厕里,而且还将吴晓霞的身份证件都给烧了。
随着张强的交代,因为这起案子的影响极大,两人都是老师,所以很快就结案送到了检察院,随后检察院以故意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对张强提起了公诉。
法院这边也是很快就审理了这起案件。
可是没想到张强在法庭上翻供了,他声称是被冤枉的,是警察对他实施了刑讯逼供。
然后案件发回检察院重新调查,三个月后检察院以同样的罪名公诉。
这一次张强依旧喊冤,但是法院却是当庭宣判张强罪名成立。
接下来一审二审终审,张强每次都喊冤,但是最终在历时了将近两年半之后,张强被执行了死刑。
本以为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,可是在张强被执行死刑之后,张强的父母顶着巨大的压力连续上访,区里,市里,省里,从1993至今一直没有停过。
现如今二十五年过去了,张强的父亲在2010年去世,张强的母亲依旧还是活着,在办理了丈夫的后事之后,依旧还是继续上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