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:狗咬狗 (第1/2页)
看到这个情况,侯桂芬皱了皱眉。
她把江雪卖了三百块,哦不,江雪的彩礼是三百块。
江雪要是今天被江河带走的话,那她这三百块就泡汤了!
想着不能痛失三百,侯桂芬连忙阴阳怪气道:“江河,自古以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现在这男未婚女未嫁的,听爹娘的安排结婚怎么就不行?”
“你就算是告,你也告不赢!”
王瘸子打蛇上棍,他忙道:“是,丈母娘说得对,乡亲们帮帮忙,我一定感激不尽!”
现在的人很淳朴,乡里乡亲的有什么事情也都会围上去帮忙,哪怕这个王瘸子的风评不是特别好,但不算是大奸大恶之人,大家也都围了上来。
更何况在场的,大部分都是王瘸子本家的人。
现在的人,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很多,连“新娘”的爹娘都不反对,所以他们并不认为江河能“告”上!
江河看着围上来的众人,实在没办法了,他扫视一圈,一把拎起身后墙边的铁锹。
随后,他一铁锹抡在了不远处摆满了菜的实木桌子上!
“轰!”
一声尖锐的爆鸣声,碗筷碟子砸碎一地,而那实木桌子也从中间断裂开来!
众人纷纷惊呼,忙不迭地往后退去!
站定后,他们看向江河的目光有几分畏惧。
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江河这般疯狂的举动,他们有些发怵。
而且...即便是那把铁锹锋利,也不能一下子把实木桌子拍成两半啊!
那只说明,他的力气大到了极点!
这要是落在身上,那还不得血肉模糊?
震住众人后,江河朗声道:“去把你们大队长找来!”
“我还就不信了,光天化日,朗朗乾坤,你们大队敢公然买卖妇女!”
“大清早亡了!现在是新时代了!”
“没人去的话,到时候我连你们一同状告,都是帮凶!”
王瘸子的风评本来就不是特别好,刚才动静闹得有点大,周围和他不对劲的社员就有来看热闹的,一听这话,直接去找大队长去了。
看有人去找大队长,江河护着江雪退到了屋里,江川也跑过来跟他一起站在了江雪的前面。
就这样僵持了有十几分钟,拥挤的人群一阵骚动,让出了一条道路。
红河大队的大队长王为民带着几个民兵走了过来,民兵一人拿了一杆三八三八大盖。
看着江河手里的铁锹,王为民开口道:“放下武器,有什么好好说。”
江河见状,一丝都不带犹豫地直接扔了铁锹。
好家伙,民兵一人拿了一杆三八大盖,他头再铁也不会跟枪碰啊!
看江河如此配合,王为民松了一口气,接着道: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
刚才去叫他的人,也是一知半解的跟他说,他只知道是有人闹事,但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。
江河一脸愤慨,道:“我和我弟弟妹妹一块分家了,你们村的王瘸子伙同我爹去学校强行绑了我妹妹回来结婚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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