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三十八章:真神级签到! (第1/2页)
“哼哼,万亿纪元,那群家伙悠闲度日的时候,我便提升了厮杀频率。”
“这一刻,终于到四阶了!”昆弑沙来到昏暗之地边缘,手持战斧暗道。
像界兽巢穴中,大部分界兽也就一二阶的实力,极少部分达到三阶,而达到四阶的,便只有两头。
一头为贝迪,一头就是这昆弑沙。
“上次被所谓的乾巫之主暴打一顿,可现在我已经不再是初入二阶的界兽,而是尊贵的四阶界兽!”
四阶界兽,实力比以前厉害太多,这让它有信心一雪前耻。
“不知道如今宇宙海什么样了,等我找个宇宙海生命了解一下情况。”
昆弑沙手持巨斧,跨出昏暗之地,作为唯二的四阶异兽,它离开巢穴,其他的界兽也松了口气。
这些界兽天然不喜欢离开巢穴,也没多管。
厮杀的厮杀,睡觉的睡觉。
“当我成为真神的时候,传承花语岛的权限提升,这样又能选择一件元胚。”
可以使用自身的神力进行操纵,也可以命令至宝之灵攻击。
“现在使用第一层,速度比以前更快,且羽翼边缘的秘纹能催动更多,切割的威能更强。”
“秘法毁灭,我曾创建的第一重,在我诸多感悟下,秘法的威能远超以前。”
哗……
更别说储存多余的神力,所以无限神体的杨浩,也是感觉凝聚成一把巨剑出来,神力消耗的极快。
这第二层,名叫‘斩梦’,至多可以操纵18对羽翼,在神力操纵下,形成36個威能强大的‘剑’。
杨浩先是看了混金斩梦翼第二层的介绍,又试验一番,算是明白第二层的威能。
“幸好我是十二万倍基因,还有光年级别的神体,不然随便挥舞两下,就将神力用完。”
“这还真是费神力!”
贝迪错过了最佳时机,但它对自己的实力足够自信,哪怕昆弑沙有四阶,也能打败甚至击杀。
“第一层,只需要澎湃的神力注入,就能提供超过亿倍光速的速度。”
“这第二层的秘纹,对绝大部分真神而言,难度极高,可对我来说,倒是轻松学会。”
“主人,我能使用这把巨剑吗?”噬星少年声音在脑海里传来。
唰!唰!唰!
金色巨剑挥舞,挥舞中,剑锋边缘的金色秘纹涌现,拥有无可匹敌的破坏威能。
神力注入下,元胚‘毁灭’稍微改变一些外形,上面用文字显示着名字。
这与元胚‘新生’一样,皆是神王级元胚,能使用无比漫长的岁月。
“这件元胚,便将你命名为‘毁灭’,正好对应新生之道与毁灭之道。”
“至于第二层,类似于念力武器。”
“昆弑沙离开巢穴了?”贝迪看着一个方向。
轰!
只见杨浩神体前方,一把长度达到18光年的金色巨剑出现,这巨剑通体闪耀着秘纹,散发的气息让人心惊。
“哼,正准备和你厮杀的,你却暂时离开,也罢,只是能多活一段时间。”
贝迪的狩猎策略,就是专门挑强大的界兽狩猎,这样自己的王者之路,就算稳定。
杨浩突破到真神时间太短,小型宇宙转换神力的速度虽快,也没有让神体达到极限高度24光年。
十二万倍的神体,拿着两件元胚长矛,身穿主宰级宝物‘混金斩梦翼’,以及虚空真神铠甲万兽灭世甲。
再加上一些辅助的机械流宝物,就是杨浩本身的最强战力。
现在昆弑沙就是它的最强竞争对手,两头先后成为四阶界兽,而昆弑沙又特别会使用工具巨斧,自然非常棘手。
“两件元胚,理论上我还能再操控其他,但现在先将双长矛用好吧。”
36个剑,最多能分成1296个小一些的剑,又能合成一把最大的剑。
两件元胚,不使用的时候,看起来就是最普通的长矛至宝,可一旦注入秘法秘纹,将爆发出不可思议的威能。
一个不小心,昆弑沙就来到四阶。
正是羽翼第二层的使用方法及特点。
“在极其高速下,切割的威能极强。”
……
而还有战舰混沌梦域舟,由至宝之灵操纵,跟在神体后面,提供强大的火力支援。
“我要一件长矛元胚足以。”杨浩寻找到一件长矛元胚。
神力注入十八对闪着金光的羽翼,当真神神力注入后,脑海中出现一道讯息。
梦蝶方舟第一个宝塔,第七层。
“我现在的境界为真神,意志为永恒真神极限,能使用混金斩梦翼的第二层。”
这里储存了大量的宝物,比如之前计划很久的战争堡垒,以及一些极其强大的武器,宝物。
“操控这巨剑,威能比我用两件元胚施展轮回秘法,也弱不了多少。”杨浩暗惊,这混沌斩梦翼还真是够强的。
“什么?”
这噬星龙王也要用武器?
“你试试吧。”金色巨剑凝聚在一起,时时刻刻都在消耗神力,当然短时间还是没问题。
哗!
只见神体庞大,原本数千公里的噬星龙王,顿时变大到10光年,他巨大的龙爪抓住金色巨剑。
就这么一挥,不知道什么神秘能量催动下,这‘斩梦’的威能,超过杨浩催动的威能!
“哈哈……主人,这剑可真好用!”噬星笑着道。
谁能想到,这宠物噬星也能使用武器,而且在他神秘的‘世界’之力催动下,威能更强!
“也好,后面大战的时候,你便拿着金色巨剑,大杀四方!”
混金斩梦翼催动第二层,羽翼变成‘剑’,依然有极速飞行的能力,速度和第一层是一样的,不过没有‘切割’能力。
……
“叮!恭喜宿主成为真神,获得一次真神级别签到奖励。”
“叮!恭喜宿主通过十二万倍基因突破为真神,获得超级暴击,签到奖励提升至混沌主宰级别!”
刚好闲下来的杨浩,便感受到脑海出现的声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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