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零二十七章:归民籍 (第2/2页)
众所周知,这大楚伐齐,一共征伐了三次,最后那次取得成功。
按照大楚第一次伐齐的时间算,盛苑回忆着洛不言的岁数儿,发现合的上,便点点头:“尊夫人当时的户籍可是归民?”
“归民籍”是大楚承元帝时期提出来的,针对的就是前齐投靠过来的百姓。
当然,既然有了专属户籍名称,那自然和一般民籍有所差别。
据说拥有“归民籍”的子弟,五代之后,若无犯罪之举,可到衙署办理户籍转换,换成大楚普通的民籍。
而在此之前,拥有“归民籍”的百姓,须得于户籍所在代代生活,嫁娶不可出州;不可科举、不可教书、不可从军、不可为吏、不可行商……总之,就是把这些人限制在落户的土地上。
当然,“归民籍”限制虽然不少,可好处也是有的:凡落户者,每户可分田地五亩,此外,朝廷以人头算,每人分田地五分。除此之外,朝廷还鼓励落户者开垦荒地。
落户者自落户之时起,名下良田免税三载,荒地免税十载;落户之时,衙署赠送农具、种子,另给白银十两,用以盖房生活。
更有体力弱小、不善农耕者,落户之时起,衙署所属匠坊、女红所等地,均接纳学徒直至出师……这类人名下没有土地,因此落户费提高至二十两。当然,他们若想开荒,荒地待遇不变。
除此之外,朝廷还免了“归民籍”百姓徭役三载,而后十载亦可用银钱抵徭役。
因着这些丰厚待遇,在大齐变成前齐之前,多地百姓就源源不断地冲着“归民籍”投靠大楚。
当然,“归民籍”在前齐并楚之后,就不再纳新了。
……
“下官夫人一家……她们都是民籍。”洛不言犹豫了一下,小声说,“因着岳丈于海上救了一位落水的老商人,那位商人膝下无子,对他们感恩之余又很投缘,就收了岳丈作义子,带着他们回到湛州。
说来也巧,当时朝廷刚好要求湛州,务必要把流民截流;因此,湛州针对流民,重新办理户籍,将这些流民收为了本地农民。
岳丈的义父就是借这个机会,把岳父一家的户籍落在了湛州,从此成为了大楚普通百姓……若不是这样,只怕下官也没办法求娶夫人了。”
“……”盛苑忍着揉额头的冲动,看向他,“洛知府还挺随和的,完全不在意交浅言深,您这内情说得可忒全面了。”
盛苑没想到,洛不言,竟然把他妻子真实身份坦白得这样利索。
本该是归民籍的一家子,竟然变成了大楚土著,还嫁给了朝廷官员成为诰命夫人……若不是当时没有女子科举,洛不言他妻子说不得已经考取功名了。
想到这儿,盛苑不由一凛。
像洛不言岳父一家的情况,全大楚有多少?
若只是单纯想要大楚民籍还好办些,可若是对方带着目的带着意图来的呢?